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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科高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601798蓝科高新(601798)2024-04-26 21:56

审计通知与反馈 - 审计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临时项目除外[30] - 被审计方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计报告意见,否则视为同意[30] 审计机构 - 审计部为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向党委、董事会负责,董事长分管[5]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需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或相关注册资格[7] 审计职责与权限 - 职责包括制定制度、审计情况及协助整改等[10] - 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检查等[19] 审计方式与计划 - 方式有送达、就地、委托或合作审计[27] - 依据多方要求制定年度计划,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29] 整改机制 - 公司及相关公司应健全整改机制,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33] -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交报告[34] 结果应用与协作 - 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等决策依据[34] - 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监督力量协作配合[34] 违规处理 - 被审计方不配合、不采纳建议等相关人员担责[36] - 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公司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36] - 审计人员违规按规定处理[36] 制度施行 -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原相关制度废止[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