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素时尚:地素时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 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下设办公 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成员不得少于三名。除 战略发展委员会外,其他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 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 其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