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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博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916苏博特(603916)2024-04-25 19:54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章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