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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001268联合精密(001268)2024-04-25 21:18

内控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2]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营收相关缺陷分重大、重要、一般,有对应错报金额标准[8] - 财务报告内控资产相关缺陷分重大、重要、一般,有对应损失金额标准[8]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执行[10] 内控缺陷迹象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迹象包括董监高舞弊等[8]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迹象包括未按准则选会计政策等[9]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包括违反法律法规等[10] 内控措施 - 公司建立“三会”及议事规则并有效运作[3] - 公司制定制度加强营运资金会计系统控制[3] -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严格审批[7] 内控结论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12][14] - 报告期内无其他内控相关重大事项[15]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16] - 董事会认为公司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6] - 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因素[16]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内控符合要求且有效[17]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内控评价报告符合实际[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