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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002231奥维通信(002231)2024-04-25 19:4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含子公 司)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 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获知的重大信息,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股票上市规 则》等制度要求公司强制性披露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通过法定的媒体及方式 向社会公 众公布前述信息以及按制度报送证券监管部门的行为。 第五条 本制度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公司监事和监事 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