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斯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