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任期与工作安排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下设审计部负责日常工作[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7]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半数以上通过[7][13][15]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记录保存十年[13][21] 工作流程 - 审计部提供财务等报告供决策[10] - 会议评议报告,决议呈报董事会[11] 细则执行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