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划扣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事项的相关背景如下: 因公司与河南慧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涛建筑")建设工程合同 纠纷一案,西华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2022)豫1622民初3591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西华县豫资棕冶建设管 理有限公司对慧涛建筑工程款及停窝工损失24,035,853.58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 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慧涛建筑欠付工程价款利息(利 息以22,990,484.06元为本金,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从2022年8月18日计算至工程款支付完毕止)。一审判决后公司提出 上诉,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2023)豫16民终6885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鉴于西华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2022)豫1622民初3591号民事判决书 已发生法律效力,慧涛建筑向西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扣划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 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划扣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棕榈 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