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新增)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 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