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 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