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1] - 冯根福、刘勇、张天西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担任独董以外职务[1] - 三位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1] 意见时间 - 董事会出具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1] - 冯根福、刘勇、张天西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担任独董以外职务[1] - 三位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1] 意见时间 - 董事会出具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