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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程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300139晓程科技(300139)2024-04-24 19:11

公司规则修订 - 2024年4月23日公司多项修订议案获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1] - 修订后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六种情形除外[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三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4][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6][8]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分别在决议后5日、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6][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2] - 部分提案除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 关联交易与财务事项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一定比例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5][16][17][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发生不同金额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9] - 交易总额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讨论[1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事项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一个会计年度内超预算范围贷款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0%以上,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1]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2]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6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23] 制度相关 - 《公司章程》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23] - 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4]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包含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