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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300219鸿利智汇(300219)2024-04-24 20:2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经营管 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 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