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4月)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 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 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