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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300851交大思诺(300851)2024-04-24 16:17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依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 评价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