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莎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李莎,作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职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