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众环专字(2024)0205305号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0205305号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020530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会计师"、"本所") 作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沈阳机床"、"公司")聘请的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我们以对公司相关财 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逐项认 真履行了核查程序,并出具本问询回复,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回复所用释义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稿)") 中的释义保持一致。 本问询回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问询回复所用字体对应内容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