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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300784利安科技(300784)2024-07-23 20:21

内幕信息管理机构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公司监事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5] - 公司证券部是内幕信息日常工作部门[5] 内幕信息范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董事、1/3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变动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档案报备与保存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1] - 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报送知情人档案[14]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 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5] 自查与报备 - 年度报告等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22]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相关知情人档案[13] - 及时自查内幕交易行为并报送处罚结果至宁波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24] 登记备案与协议 - 对知情人登记备案内容包括多项信息[15] - 登记备案流程为知情人告知证券部等[16][17] - 与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知情人签字声明书[19] 责任追究与培训 - 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4] - 知情人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4] - 加强对知情人教育培训[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8] - 内幕信息事项应一事一报[32]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记录相关信息[34] - 相关人员签署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及声明书[37] - 相关人员愿为声明承担法律责任[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