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审议[5] 重大资产交易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5]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5]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 股东大会提议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发出通知并说明原因[17] 股东大会决议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6]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6]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监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30]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30] 关联交易决议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普通事项需参加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过半数通过;涉及需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 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33]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诺泰生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