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有树: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 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2024)湘 01 破申 19 号),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4.1 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开 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规定 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0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4.1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至第十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 间,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其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第 10.4.18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