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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300210森远股份(300210)2024-10-24 19:37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保证监事和监事会依法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 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为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维护 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