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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0月)
300210森远股份(300210)2024-10-24 19:3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鞍山森 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 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