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博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作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博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苏博特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 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 等,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1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