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看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