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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002578闽发铝业(002578)2024-10-25 20:19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报告记载内容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13]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及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15]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6]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信息问询制度 - 公司建立向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信息问询制度[22] -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应书面答复问询[23] - 相关书面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24]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6]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26] 信息披露义务与程序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等主体[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9]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应提供相关信息[30]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主体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0] - 公司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等程序[34] - 临时报告披露需经信息报告、董事会审议等程序[34] 审计与说明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36] 文件管理与保密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秘书管理,保存年限最短不少于五年[38] - 公司相关人员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0] - 信息披露前应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不得泄漏内幕信息等[40]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待披露事项基本情况[40]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1] -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实行责任追究机制[41] - 报告问题致公司或投资者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41]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并采取措施[42] 办法相关 - 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44] - 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4]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