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铝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每年转让不超所持25%,不超1000股可全转[3]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4] - 上市交易及离职后六个月内董监高不得减持[2]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任职、信息变化、离任2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 - 董监高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5]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前15日,季报、预告、快报前5日不得买卖[6]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5] 股东参照执行 -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参照本制度[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