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铝业: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
人员设置与聘任 -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各一名[3] -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3] - 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财务负责人提名,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 任职要求 - 财务负责人需5年以上财务管理经验,大专以上学历,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注会资格[5] 职责权限 - 财务负责人负责报告工作、参与决策、建章立制等[7][8] - 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编制财务报告[8] 考核与责任 -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考核,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财务负责人考核[11][12] - 责任追究有多种形式,损失大的追究经济责任,犯罪的移交司法[14][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