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 - 2015年5月8日首次发行1400万股普通股,5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6] - 2020年发行277835875股股份购买资产,11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21399299元,股份总数为521399299股[7][16] - 设立时普通股总数3000万股,股本总额3000万元[14] - 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中浙农控股获配101714094股[15] - 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中浙江泰安泰获配63482171股[15] - 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中浙江省兴合集团获配55567177股[1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3]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3] - 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3]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9] 股份收购 - 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1]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收购股份应经股东大会决议[21] - 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1]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3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74] - 董事长应自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74]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86]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7]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90]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0]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90] 利润分配 - 成熟期无重大投资计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91] - 成熟期有重大投资计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91] - 成长期有重大投资计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91]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9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6][107]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9]
浙农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