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异常波动 - 主板股票和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异常波动[3] - 创业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属异常波动(修订前)[3] - 主板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四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属严重异常波动[3] - 创业板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三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属严重异常波动(修订前)[3] 信息披露与自查 - 公司需在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自查[11]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披露处理结果[5]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董监高股份管理 - 董事等股份变动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4] - 董事等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5] - 董事等在公司季度报告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5] - 董事等买卖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3] - 公司董事等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8] - 公司董事等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8] - 上市公司董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9] 收益收回规定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7]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诉讼[17] - 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股东可起诉[11]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披露[4]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监高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7] - 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等交易[7] - 因发行股份等情形对董监高股份转让设限,办理手续时登记为限售股[7] - 新任董事等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7] - 重大事项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12] - 公司证券部监督董监高买卖股份行为,违规及时报告[10] - 公司董监高应配合监管,杜绝出借账户行为[14]
岩山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