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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药业: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603811诚意药业(603811)2024-10-28 15:51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含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