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中尊法意[2024]第 101 号 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 BEIJING ZHONGZUN LAW FIRM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109 邮编:100037 电话(Tel):010-68013837 传真(Fax):010-68013837 转 666 致: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强生物") 与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的 约定,本所律师作为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就九强生物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锁期解除条件成就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