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594 号 致: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 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及《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