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高信息申报 - 董事、监事和高管申报个人信息需在规定时点或期间内的2个交易日内完成[6] 董监高股份变动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当日报告公司,公司2个交易日内公告[7] - 董监高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8]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时可一次全部转让[9] 董监高减持规定 - 董监高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当日报告公司,公司2个交易日内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在区间届满后1个交易日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交易限制 - 董监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3] - 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被调查等未满6个月,董监高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3] - 公司董事等人员涉及与公司有关违法违规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14]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自相关告知书或裁判作出至特定情形发生前不得减持[14] - 董事等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不得减持[14] - 公司董事等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等交易[17] - 持有受限股份不得通过转融通出借或融券卖出[15] - 获得受限股份前有未了结融券合约应先了结[15] - 董事等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本公司证券等[18]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2] - 董事等人员违反制度规定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7] - 董事等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追究责任[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蓝科高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