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光电:舆情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公司2024年10月25日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2] 舆情管理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7] - 采集公司及子公司官网等互联网信息[8] 舆情分类 - 重大舆情指传播广、影响大的负面舆情[9] -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外的其他舆情[9] 报告流程 - 知悉舆情后相关人员报董秘,重大舆情董秘报工作组[11] 处置措施 - 一般舆情董秘和办公室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2] 制度施行 - 制度自2024年10月25日起施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