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 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大 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 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