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 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关 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