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监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事务 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 中的行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