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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392汇成真空(301392)2024-08-22 18:35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名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