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 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