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适用与行为界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办事处所有员工[3] - 舞弊行为包括财务欺诈、资金舞弊等[5] - 腐败行为通常涉及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5] - 贿赂行为涉及提供、承诺、索取或收受金钱等[5] - 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包括收受回扣、转移交易机会等[6] - 为公司谋取不当利益行为包括支付贿赂、虚增收入等[8] 合规要求与责任主体 - 员工应避免与公司利益冲突,主动报告和回避[9] - 公司禁止舞弊、腐败、贿赂行为,零容忍处置[11] - 董事会督促建立“三反”合规文化和内控体系[10] - 审计办公室负责“三反”合规工作督察和开展[11] - 各分子公司总经理、部门负责人是三反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对接人[15] 部门职责 - 法律合规部处理违法违规三反案件,必要时向公权力部门报告[13][14] - 涉及上市公司财报相关欺诈等案件,移交审计办公室主导[14] - 财务部门移交舞弊线索,调查时提供记录,协助收回补偿[16] - 人力资源部提供员工档案,处理员工处分和劳动关系[16] - 信息技术部门为调查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数据安全[16] 举报与调查 - 员工可通过多种方式举报三反案件,实名有证据优先处理[23] - 举报不同人员按规定报对应人员,由特别调查小组调查[24] - 对非高级管理人员举报,审计办公室和法律合规部决定调查[27] - 三反案件调查组执行调查不得少于2人[29] 责任与奖励 - 行贿受贿刑事责任最高可达十年,特别严重或处无期徒刑[29] - 涉案人员不配合或干扰调查,公司可追究司法责任[25] - 调查组有权检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制止阻挠行为[26] - 控告、检举有功人员公司可给予奖励[26] - 证实舞弊员工公司追责,线索移交处理[30] - 查证属实举报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33]
鲁阳节能:反舞弊、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合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