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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002088鲁阳节能(002088)2024-10-30 17:05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4年1月17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12] - 2024年1月18日披露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12] - 2024年1月19 - 28日对激励对象内部公示[13] - 2024年2月1日监事会要求董事会解释员工反馈意见[13] - 2024年2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解释说明议案[13] - 2024年2月6日监事会审议通过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13] - 2024年2月2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4年4月2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议案[14][15] - 2024年10月24 - 2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调整预留授予议案[16] 利润分配与授予信息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金红利8元,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18] - 经派息调整后预留授予价格为6.36元/股[19] - 2024年10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21]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49人,授予数量131万股,价格6.36元/股[23] 其他情况 - 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影响授予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28] - 调整及预留授予已获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规定[30] - 调整符合相关规定[31] - 公司尚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