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于2024年10月2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原《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宁英化制度〔2024〕23号废止[37] 业务决策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是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机构,决策前需取得集团公司核准资质和年度计划批复[5] -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批准年度计划内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及重大事项[6] - 销售中心负责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年度计划及操作方案等[6] - 财务产权部负责套期保值业务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6] - 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负责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理等工作[7] - 审计部负责健全套期保值业务审计监督体系及开展审计监督[8] 业务规则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公司数量不超过四家[15] - 套期保值业务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年度计划经集团审批后执行,调整需重新审批[12] - 持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的时间[20] 报告与档案管理 - 公司违规开展投机业务等重大情况应12小时内书面报告集团公司,突发或紧急事项先口头报告,2个工作日内补充书面报告[18] - 套期保值业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账户资金收回公司账户[20] - 每季度结束后十五日内完成套期保值业务报告和风险检查报告[27] - 上半年结束后二十日内完成套期保值业务报告和风险检查报告[27] - 每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完成套期保值业务报告和风险检查报告[27] - 公司应于每季度末随财务快报报送金融衍生业务季度报表及业务开展情况报告[27]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实行每日报告制度[27] - 套期保值业务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全部业务资料整理归档[32] - 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档案保存至少15年[32]
英力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