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工: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0月30日重新制定)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担保事项管理,防范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 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 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保证、质押、抵押、留置或定金等多种形 式,当被担保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公司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不包括公司 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也不包括因其他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而由公司为对方提供反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担保原则和管理 第四条 担保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担保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 1 — 规范运作,量力而行。 (二)公平互利原则。担保应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要求,包括 直接利益,或能间接从担保行为中受益;不损害股东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