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4]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审计工作安排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9]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细则情况 - 本细则2024年10月30日通过,原2019年细则废止[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