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8月29日首次发行3000万股A股,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43,644,076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943,644,076股,均为A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用于合并等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7]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限制转让[1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除外[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诉讼权[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5][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9]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需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需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3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3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1]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1]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4][35] - 监事会同意股东请求后,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36]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6]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7]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2]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2]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5]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5]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4] - 兼任首席执行官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4]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6]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66]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辞职或任期结束后1年后自行解除[67] - 特定犯罪或责任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3]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仍履行职务[6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71] - 董事会对部分交易有权限规定[72][73][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7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79] 其他职位相关 -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总裁)1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80][82]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89]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0]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0]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91] 利润分配与财务相关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15%[97]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规定[9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1年,可续聘[10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十天通知[105] 公司变更相关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12][11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15] - 依照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6] - 控股股东定义[122]
万通发展: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