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包括年产30万吨电石技改工程、热电分公司储灰场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氯碱和树脂分公司污水零排技改项目[6] - 项目二总装机容量29.65MWp,2024年1 - 6月发电成本0.10元/度,发电量3397.88万度,占公司总用电量2.93%[11] - 项目三尚处于建设阶段[14] - 基于谨慎性,不再对募投项目进行效益测算[13][16] 生产数据 -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PVC单位电石耗用量分别为1.39吨、1.38吨、1.37吨和1.35吨[7] - 2024年1 - 6月,自用电石17.67万吨,占比92.23%;外销电石1.49万吨,占比7.77%[8] - 报告期内,PVC及E - PVC合并计算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2.77%、89.62%、79.50%和102.77%[9] - 假设PVC及E - PVC合并产能利用率为80%、90%和100%,自用电石数量占电石总产能比例分别为68.34%、76.89%和85.43%[9] - 2024年1 - 6月PVC、E - PVC、烧碱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0.09%、117.50%和94.57%,产销率分别为100.91%、100.85%和91.64%[37] 成本节约 - 2024年1 - 6月公司测算因项目一节约电费约5000.00万元[14] - 2024年1 - 6月项目二已发电约2400.00万度,较外购电节约电费约900.00万元[14] 客户与供应商 - 报告期内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参保人数过少、成立或合作时间短的情况[17] - 2023年公司对上海上鳌贸易、上海康尼格供应链营业收入为40004.71万元[22] - 2023年公司对浙江玄德供应链营业收入为12917.28万元[22] - 2023年公司对江苏远尊新材料营业收入为11167.72万元[22] - 2023年发行人向宁夏宝盛泰商贸采购金额为18910.43万元[23] - 2020 - 2023年发行人与江苏远柯化工品交易金额分别为24697.36万元、36871.22万元、9544.41万元和0万元[24] 财务状况 - 公司最近两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158.36万元和-59637.32万元[31] -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由2021年初的4.79亿元下降至0.10亿元[32] - 最近三年,公司资金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放金额分别为59052.93万元、43979.12万元、2307.77万元,占当期末银行存款比例分别为99.24%、99.63%、99.91%[32]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运资金缺口约6500万元,假设未来1年经营情况不变,缺口约为1.3亿元[35] -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合计37111.70万元,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67433.71万元[36] - 截至2024年6月末,未来1年内公司需偿还银行贷款本金或支付票据兑付款约44705.22万元[36] - 截至2024年6月末存货规模为13349.72万元,2024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为3065.79万元[37] - 2024年1 - 6月,公司净亏损同比减少58.54%[37] 财务公司业务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放金额分别为59,052.93万元、43,979.12万元、2,307.77万元和372.32万元,占当期末银行存款比例分别为99.24%、99.63%、99.91%和35.93%[38][40] -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16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服务利率[38] -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不存在质押情形[39] -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不超过30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贷款服务利率[40][41] - 2024年1 - 6月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0,000.00万元,贷款利率为2.30%[41][4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3,105.1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47.35亿元,1 - 6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3.29亿元,利润总额19.48亿元,税后净利润15.19亿元[43] - 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2.75%,流动性比例为40.48%,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和实收资本之和比例为74.01%等多项风险指标符合要求[43][44] - 公司能够自主支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不存在资金使用受限情形[45] - 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情况,与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无风险问题[46][47] - 公司已解除与财务公司的资金自动归集事项[48] 审计与核查 - 上会会计师认为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50] - 立信会计师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51] - 立信会计师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51] - 保荐人核查程序包括查阅银行授信协议及贷款合同等多项内容[52] - 保荐人认为公司资金、银行授信可满足日常营运及偿还借款本息需求,流动性风险可控[54] -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能自主支配存款,无资金使用受限情形,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况[54] -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54] 其他 - 发行人董事长确认审核问询函回复无虚假记载等问题并承担法律责任[59] - 保荐代表人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签字[62] - 中信建投证券法定代表人确认问询意见回复报告无虚假记载等问题并承担法律责任[65]
英力特_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