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2年财务数据更新版)(豁免版)
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1082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无线传媒"、"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或"保荐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 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 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河北广电无线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 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根据申报资料:(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 IPTV 集成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