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2年财务数据更新版)(豁免版)
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 01119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 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河北广电无线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致。 | 第二轮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 --- | | 对第二轮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 对第二轮问询函回复的修订 | |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