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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益股份: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301004嘉益股份(301004)2024-11-19 18:21

时间相关 - 报告期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 - 9月[7] - 2023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5月2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18] - 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8] - 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4月1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19] - 深交所于2023年10月20日审核通过公司发行可转债申请,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2月4日同意注册[20][21] - 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依法设立,2021年6月25日起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22] 财务数据 - 2021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637.77万元、27,094.79万元与46,644.25万元,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27,125.60万元[27] -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793.84万元[27] - 2021 - 2023年及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7.97%、23.31%、20.51%及26.27%[28] - 2021 - 2023年及2024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567.67万元、26,461.29万元、57,737.17万元及29,814.03万元[28]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净资产为167,958.32万元[38] - 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为39,793.84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23.69%[38] 业务相关 - 主营业务为各种不同材质的饮品、食品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31]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越南年产1,35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产建设项目、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9][37] 发行相关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从2024年5月25日延长12个月至2025年5月25日[19] - 批复12个月内有效[20]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42] -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已获内部批准与授权,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尚需取得深交所上市同意[47] 合规相关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中国法律规定的任职要求[31] -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均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5] -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35] - 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36] - 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36] - 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36] - 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或重大违法行为[36] - 公司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且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发行上市主体资格[47] -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法律相关规定,已具备实质条件[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