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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精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
002426胜利精密(002426)2024-11-26 18:38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1]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2][1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14]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18]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7] -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时披露[2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5]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5] 重大事项汇报 - 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年度经营等重大事项进展,安排实地考察并有书面记录[27] 细则施行 - 本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0]